培训教室使用规定

图书馆培训专用多媒体教室位于图书馆一区108室,108室具备网络化培训条件,可最大限度地实现教与学的互动。为维护培训秩序和培训用仪器设备,特此规定如下:

一、文明使用教室规定: 

1、保持肃静,不准在教室及走廊内打闹或大声喧哗。 

2、保持教室墙壁的清洁,不得随地吐痰,踢踏墙壁,乱丢果皮、纸屑、杂物,不得在课桌、椅、及墙上涂写、刻划和张贴。 

3、不得穿拖鞋、跨栏背心、运动短裤进入教室。 

4、课堂上应专心听讲,不得随意说话、吃东西、睡觉。 

5、禁止吸烟、禁止使用明火、禁止违章用电。 

6、教室内的家具及其他电器设备供本教室使用,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搬出本室外,更不得移作他用。 

7、离开教室前,请清理和带好自己的物品,以防遗失。

二、设备使用管理规定: 

1、多媒体教室是图书馆培训的专用教室,设备使用者在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,如有问题,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。 

2、使用者要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,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,一旦发生故障,应立即停止使用,报告管理人员处理,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,若当时不报告,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。 

3、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,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,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。 

4、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对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负有安全保护的责任,由于使用人员不负责而导致的设备丢失或损坏,需要赔偿。 

5、如需要安装教学软件,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,并由管理人员安排。自带软件应安装在指定分区自建目录下,勿随意改动已建目录下的信息。 

三、处罚的相关规定: 

1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,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、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。 

2、对扰乱培训秩序无理滋事的人员,将由图书馆门卫送交校保卫处处理。 

3、故意拆卸、损坏设施、设备的,除照价赔偿外,给予相应处罚;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,除照价赔偿外,按有关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。 

4、本规定解释权归哈尔滨工业大学图书馆,如有其它未尽事宜,按校内相关规定执行。